第1182章 天下三才和NBA中的两大凶人!

但是对于格兰杰这样的自封,很多人都不承认。

“尼玛的还yes呢,你一83年,22岁才进nba的渣渣,哪里有资格自称yes?nba的那些yes,哪一个不是ncaa甚至是高中时候就叱咤风云的之骄子?yes?你也配?!”

这是詹姆斯和骑士球迷对格兰杰这种行为的评价。

骑士球迷这样的法翻译一下就是,跟唐伯虎点秋香中石榴姐假如自称‘秋香’一样,你石榴酒又老又丑,哪里有一点点秋香的影子?

这话可是的相当的狠毒。

不过,让人非常意外的是,这却并没有打击到格兰杰,甚至让格兰杰对抗詹姆斯的心态变得更加的疯狂。

骑士球迷他又老又丑,不配yes的称呼。

格兰杰觉得,还是有道理的。

他出身不佳,22岁才进nba,他所在的新墨西哥大学也确实算不上什么ncaa的名校。

他这样的出身,确实配不上yes这个神圣的称号,就跟鲍文自己是乔丹接班人,也会被群嘲一样。

这没有什么毛病。

可也正是因为他知道,如果不是因为yes,他在nba的命运也许就跟这些骑士球迷的那样,又老又丑,不会有丝毫的亮点。

可是因为yes,他的职业生涯,他的人生都发生了变化。

那么yes对他,yes这个称号对他,就不止是一个符号那么的简单了。

“总有一,我会让你们承认,我配得上yes的这个称号!”

这是他整个职业生涯的最大追求!

所以,骑士球迷对格兰杰的嘲讽不但没有打击到他,而且还让格兰杰变得更加的疯狂。

同时也让詹姆斯在步行者面前显得更加的难受。

当一只球队抱着“骑士可以赢,詹姆斯必须死!”这样的情绪和你打球的时候,你很难不难受。

总决赛和勇士队打,詹姆斯很多机智的动作,甚至都是跟格兰杰跟史蒂芬森学的。

在格兰杰和史蒂芬森面前他唯唯诺诺,但是在追梦和勇士面前,就不用忍着了,直接重拳出击了。

格兰杰和史蒂芬森在詹姆斯看来就是两亡命之徒,和追梦勇士他们追求总冠军不一样,格兰杰和史蒂芬森那是真的不在乎什么胜利什么总冠军,就是要干掉他的,他不唯唯诺诺,难道真的硬拼?就算最后他一个换两个,他勒布朗詹姆斯也是亏的一方啊!

所以,该唯唯诺诺就唯唯诺诺,强的怕不要命的,没毛病。

话,格兰杰自称yes这件事,最开始椰粉和超音速的球迷也是非常的反感的。

nba的yes,都是‘实力强大风流倜傥’的之骄子,中间混进这样一个平平无奇或者是‘又老又丑’的存在,不是给‘yes’这个群体抹黑吗?

何况,骑士球迷也的没错啊,你83年的,你都比yes大了四岁,什么啊,还要点脸?

当初隆多历史地位那么高,隆多基德是‘隆多’,都被基德认为是自己的‘一生之耻’。

不过,这三年,格兰杰的异军突起,在东部把詹姆斯弄的狼狈不堪,还是得到了很多椰粉和超音速球迷的认可的。

虽然不是认可格兰杰的‘yes’称号,但是却非常认可格兰杰这个人。

甚至nba的第一椰粉和超音速球迷不是十五是第二曾经在推特上过:“尝谓下才、惟己与椒、格兰杰为三”

翻译过来就是,下有本事的粉丝,只有三个,一个是我,一个是‘泡椒科爪’,一个是格兰杰。

这三个人,两个是网上对抗詹蜜的领袖,一个是nba的球场上打击詹姆斯的疯犬。

而且三人都做到了让詹姆斯浑身难受。

从某种意义上来,不是十五是第二的很不错。

和其他那些千千万万只能嘴炮的椰粉科粉相比,他们三人确实是下粉丝的巅峰了。

从此之后,格兰杰就成了公认或者是被认证的‘脑残椰粉’。

对于联盟中自己这个如此疯狂的粉丝,叶斯还是非常了解的。

所以,这场和步行者的比赛,叶斯特意为格兰杰准备了两件球衣。

一件是他以前穿过的九号球衣,一件是他这场比赛穿的14号球衣。

三年多前,格兰杰是没有资格从他的手上得到他的原味球衣的。

能和他互换原味球衣的球员,在整个nba都是凤毛麟角的。

但是这三年格兰杰在东部季后赛的表现,让他一举成为nba历史上第一个获得叶斯的九号和十四号两件原味球衣的球员。

叶斯在穿九号球衣的时候,和叶斯交换九号球衣的球员不少。

但是十四号球衣,叶斯始终没有送出过一件。

很多人都,想要得到叶斯的十四号球衣,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击败叶斯和超音速。

而且科比之前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过。

“yes的第一件十四号球衣,我预定了!”

这几乎是证实了只有击败西雅图超音速和叶斯的球队球员才能够得到叶斯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