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她们的脚步声彻底离开了,秦笙歌才从里面走了出来。
因为震惊,她的脸色是苍白的,但漆黑的眼睛熠熠生辉,透着喜悦的流光。
这份欣喜,不是因为知道这份工作一定会是自己的,而是因为幕后的人,是因为慕卿,是因为他为自己所花费的这些心思。
新收购这家公司的是慕氏,老板是慕卿的大哥慕璟。秦笙歌与慕璟素无往来,能进入这家公司,能让慕璟对自己有这样的“青睐”,一定也只能是慕卿拜托的。
他为什么要这样帮她?即便是朋友,即便是同情她现在的处境,他也不至于要做到这种程度,一边小心翼翼地保护着她的自尊心,一边费尽心思地为她安排了这些。
莫非他也……
甩甩头,秦笙歌提醒自己不要想太多。
他只是热心对待朋友而已。而且,帮她安排工作,这种事情对慕卿来说轻而易举,她不能因为这个就自以为是地以为他也喜欢她。
思绪依然是乱的,一会想想这个,一会想想那个,一会觉得欣喜,一会又觉得悲伤。
秦笙歌觉得自己突然就病了,得了一种叫暗恋的病。
原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喜欢的人,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已经爱了那么久,光是这份震惊感就让她消化不了。
都说爱情会让人变成傻瓜。秦笙歌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个傻瓜。她不知道自己该想什么,该做什么,是该见慕卿,还是该躲着他,是该勇敢地面对这份感觉迟钝的爱情,还是该回避它,躲开那个只把自己当成朋友的大情圣。
恍恍惚惚的,秦笙歌离开了应聘的公司。
今天不可能再去做别的事情了,心乱如麻的她,只想回去,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好好想想自己第一次遇到的爱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