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也不用分开了。”哈默顿时脸上有了笑容。
“不过你不去弄一套盔甲吗?”罗德突然问道。
他们之前杀死了黎明骑士团那么多骑士,哈默都没有给自己凑一套盔甲穿上,虽然那些骑士身上的盔甲都有一些损坏的地方,但是有那么多套,挑选一下还是能够凑齐几套完整的盔甲。
“如果非要穿盔甲的话,我只穿我自己打造出来的。”哈默回答。
“是不是你自己打造出来的盔甲被人偷偷附魔你就不穿了?”巴隆又问。
“只穿自己亲手打造的盔甲是我们家族的传统,如果有人愿意帮我附魔那我还求之不得。”哈默解释。
附魔很花钱,在项链或者戒指上面还好,如果想要在盔甲这种大件物品上附魔需要花很多钱,不只是附魔的人需要花费更多心血,附魔所需要的材料也要多很多。
如果一件普通的钢制板甲想要附加最低级的坚固术至少也需要花几千金币。
“那我们接下来几天加快一些速度吧,如果去晚了今年的战争说不定就结束了。”罗德说道。
“没那么快,现在才十一月,只要不是雪下得太大,到了冬天都不会停止。不过最好还是加快一些速度。”哈默喝了一口酒说道。
“那我们怎么穿过光荣要塞跑到北方去?”罗德又问。
“我们可以穿过光荣要塞旁边的山脉,虽然大规模的军队不好过去,但我们三个人想要通过应该问题不大。”哈默说道。
“我有一个想法,要不我进入光荣要塞作为内应帮助你们攻破这座坚固的雄关,我身上诺德人的特征也不多,如果我伪装成一个雇佣骑兵应该没有人会怀疑。”罗德说道。
他觉得这应该是收益最高的方法,如果他能成功至少也能成为一个骑士、男爵之类的,即使失败以他现在的实力逃走也不难。罗曼帝国肯定不会派太多人去追他,而且厉害的人都会留着守城不会去追他,而那些弱一些的就算人再多也不是他的对手,穿着全套盔甲又有金钟罩铁布衫护身一般人根本破开不了他的防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