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荡带她去了一家清吧,地段不好找,不过,那家清吧酒水好,消费高,装修附庸风雅,去那多数都是熟客。
他开了车,没喝,就瞧着谈墨宝牛饮,几千一杯的洋酒,让她喝出了一种白开水的架势。
不到十五分钟,一排空杯子。
这会儿,那厮已经开始摇头晃脑了,谢荡把她面前的酒杯按住了:“行了,别喝了。”
她抬头,冲他咧嘴笑了一下,站起来,拿了远处的一杯,一口干了,坐回去,眯着氤氲的一双眼,靠在卡座上:“前几天,一个我很讨厌的人去世了。”
谢荡扔了颗蚕豆进嘴里:“那你哭什么?”不是该幸灾乐祸吗?
“我以为会很痛快,很解气的,可见了鬼了,有点难过。”她自言自语似的,碎碎念,“不是说祸害遗千年吗?她也挺坏的,怎么才活了二十五岁?”
说着,她又伸手去够桌上的酒杯。
谢荡把酒杯挪远:“得了,别灌了,醉了我可不管你。”
她捞了空,趴在座位扶手上不动了,呶呶不休地自己说自己的:“她挺可怜的,从一生下来就患了心脏病,她爸她妈都特别宝贝她,要什么给她什么。”
谢荡不接她的话,让她说。
她杏眼迷蒙,似醉非醉,拖腔拖调地说着:“她跟吸血鬼似的,三天两头吸我的血,我可讨厌她了。”
“她长得漂亮,人也聪明,还有做生意的头脑,就偏偏喜欢上了一个不喜欢她的人。”
她咧嘴,笑了笑。
“我知道后别提多高兴了,我这么讨厌的人,终于有人能挫挫她锐气,让她也尝尝不被待见的滋味。”
嘴角的笑没了,她眨了眨眼皮,一下子就红了。
“她有心脏病,应该是不能大喜大悲的,不过我好几次看见她悲痛欲绝的样子,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活不久。”
“她对我总是不冷不热,没一句好话,讨厌得不得了,我以前恶毒地诅咒过她很多次,现在诅咒灵验了,她终于死了。”
谢荡听得稀里糊涂,不知道她在说谁,看了一眼时间,晃着腿踢了踢对面的桌脚:“说够了就回去,老子晚上还有事。”
她没动,还懒洋洋地瘫坐着,突然来了句:“那个死了的人,是我亲姐姐。”眼皮耷拉了两下,抬起来,酒吧的镭射灯照进去,泪眼婆娑,“她跟我一样,也是熊猫血,是这世上唯一一个跟我流一样血的人。”
谢荡安静了。
然后,谈墨宝也安静了,之后就什么都不说,一杯接一杯往肚子里灌,扔了一地酒瓶子之后,就坐在地上哭,一边哭一边唱歌,唱姜九笙的歌,明明是欢快的节奏,她唱着唱着就泪流满面了。
到底是一条人命,突然没了……
晚上十点多,宋静好不容易哄睡了孩子,才刚躺下,闭眼不到十分钟,桌子上的手机响了,她不接,手机就不厌其烦地一直响。
这个点,除了那个祖宗,不会有人打过来。
宋静深吸一口气,接了,没压住火气:“大晚上的不睡觉,梦游啊!”
谢荡言简意赅:“你过来一趟。”
你祖宗!
宋静翻了个白眼:“你又闯什么祸了?”
谢荡大爷似的语气:“不是我。”
她刚想问是谁,那边就传来一阵歌声。
“阿门阿前一棵葡萄树,阿嫩阿嫩绿地刚发芽,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呀,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唱得是歇斯底里,就是没一个字在调上,大晚上的,挺渗人,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居然是个女人!
宋静立马从床上爬起来:“鬼哭狼嚎的是谁啊?”
“江北后援会副会长。”
她一时没反应过来。
谢荡在那边催:“你快过来把人弄走,再不来,我耳朵都要被她荼毒得失聪了。”
这时,又是一段声嘶力竭的歌声。
“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你为什么不说话,握住是你冰冷的手,动也不动让我好难过……”
哭腔一转,唱腔欢乐了。
“大风车吱呀吱哟哟地转,这里的风景呀真好看,天好看地好看,还有一起快乐的小伙伴……”
谢荡:“……”丫的,吵死了!
他脱了外套,盖谈墨宝脑袋上了,她老实了,窝在卡座里睡觉,这才耳根清净了。
约摸半个多小时,谢荡估摸着宋静快到了,把睡死的人喊醒。睡了一觉,谈墨宝酒醒了几分,也不闹了,乖乖跟着谢荡走,脚步晃晃悠悠,胜在安静听话,他停下,她也停下。
纹了花臂的男人迎面撞了谢荡一下,也没道歉,进了一间包厢,顺手带上门,咔哒一声,门锁回弹,没有关上。
谢荡回头瞥了一眼。
“大小姐。”
男人的声音,像伤了嗓子,硬生生地扯出喉咙。
门开了一条缝,能看见男人魁梧的后背,还有沙发上女人交叠放着的一双长腿,脚下是红色的高跟鞋。
“东西送过去了吗?”
字正腔圆,很好听的女声。
男人恭恭敬敬地低着头:“已经送到秦明立手上了。”
女人笑了一声,白皙的手摇晃着红酒杯:“该收网了。”
门外,谢荡靠着墙。
谈墨宝伸手扯他的衣角:“荡哥,我——”
他一把捂住了她的嘴,摇了摇头。她酒没全醒,有点懵,不动了。
谢荡往门口挪了一点。
又过了将近半个多小时,宋静的电话才打过来,谢荡已经在车里等了好一会儿了,没耐心了:“怎么这么久?”
副驾驶上,谈墨宝睡得天昏地暗。
他是公众人物,又不能送她去酒店,只能指着宋静来收尾。
“沧宁路出了事故,堵着了,你在哪呢?”
“听酒轩后面的巷子里。”因为怕有狗仔跟拍,谢荡还特地选了个偏僻的地,他抓了一把小卷毛,有点炸了,“你赶紧的,老子快要冻死了。”
宋静磨了磨后槽牙:“等着。”这个冤家!
挂了电话,谢荡打了个哆嗦。
深巷里,夜深人静,远处有犬吠,路边稀稀拉拉地停了几辆车,周边一个人都没有,路灯坏了,一会儿暗一会儿亮的。
忽然,车身微微一晃。
“咣。”
“咣。”
“咣。”
连续三声,响声很大,像是有什么重物砸在车尾。
谢荡摇下车窗,喊了声:“谁啊?”
没有人应答,巷子里传来回声,远处狗叫声更凶了。
他下了车,走到车尾,见地上有三块砖,他的车被砸出了三个印。
谁他妈砸他的车!
他往前走了一段路,抬头看墙院那头,巷子口里,突然有车灯打过来,他转身,强烈的光刺进眼睛里。
对面,黑色车身,急速撞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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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谈莞兮的母亲杨女士,几个月不见,满头华发,老了很多很多,不像以前那样张扬跋扈,跪在地上,弓着身子,像个老妇人。
“时医生,求求你,救救我女儿。”她抬起手,试图去抓时瑾的衣角。
他往后退了一步,眉心轻拢:“谈夫人,我不是救世主,只是个外科医生,仅此而已。”
杨女士低声啜泣:“真的不能再想想办法吗?”
所有人都说她女儿没救了,可她才二十五岁,那么年轻……
时瑾摇头:“抱歉。”
他示意肖逸,把人扶起来,不欲再揪扯,一转身,看见了不远处的姜九笙,他走过去:“你怎么下床了?”
杨女士弓着背,从旁边走过,目光呆滞,恍恍惚惚。
姜九笙掠过一眼,将视线收回来:“我已经没事了。”她看向时瑾,气色好了许多,“可以出院了。”
时瑾扶住她的输液架,一只手推着,一只手牵她去办公室:“换季感冒,很容易反复,在医院再多待两天。”他关上门,把她抱到了诊室后面的病床上,“就当是陪我。”
姜九笙说好,想到了方才:“谈莞兮真的没救了吗?”
时瑾点头:“她做完心脏移植手术后,排斥反应很强,心脏机能衰竭得太快,已经无力回天了。”
如果待在国外,或许还能熬过这个东西,拖着病体折腾回国,冬天都过不了了。
姜九笙默不作声,思忖了许久,还是忍不住问了:“要是你一直当她的主治医生,她能不能活久一点?”
假设而已。
她和谈墨宝曾经因为谈家被撕票,时瑾也断不可能继续当谈莞兮的主治医生。
时瑾想了想,回答她:“不知道,心脏病的变数很多,就算是我主刀给她做心脏移植,应该也好不到哪里去,稀有血型发生排斥反应的概率是正常血型的六点三倍。”时瑾声音压得低低沉沉的,“笙笙,我也不是神,也有我治不了的病,救不了的人。”
何况,他不是大善人,他记仇,掺杂了个人喜恶,做不到大公无私,更不可能既往不咎。
“我知道。”她右手背上还扎着针头,用另一只手抱他,“只是觉得生命很脆弱。”
死亡,总是教人猝不及防的。
似乎是一个让人心有余悸的话题。
时瑾端着她的下巴,目光相对,他认认真真地看着她,语气郑重其事:“所以,你要好好吃饭睡觉,照顾好自己,不要受伤,不要生病,不要太拿身体去拼,我希望你无病无灾地到老。”
姜九笙偏偏侧首,唇刷过他手背:“我会的,你也要这样。”她抓过他的手,握在手里,稍稍仰着头,“时瑾,如果,只是如果,我们的生命都只剩十天了,你会做什么?”
他和她怎么会死,他不喜欢这种假设。
还是认真想了想,他回答:“用一天来安排好我们的后事,剩下的九天,跟你在床上,做个够。”
当然,不只是安排后事,他应该还会毁天灭地,把所有阻碍他们在一起的人全部杀光。
当然,不能告诉笙笙,会吓着她。
姜九笙愣了一下,耳根发热:“……我是认真的。”
时瑾从善如流:“我也是。”
杀光所有人后,他就死在她身上。
姜九笙:“……”
翌日,谈莞兮的母亲又来了心外科,只是,这次不是求时瑾去救她女儿,而是求他去见她。
她来了很多次,除了在病房,其余所有时间都守在时瑾的办公室外。
傍晚,时瑾去了谈莞兮的病房,她转来天北医院后,主治医生并不是时瑾,这是她回国后第一次与他打照面。
病房里很安静,脚步声明显。
她眼睛睁不太开,看不大清楚,寻着门口那个模糊的轮廓望过去:“时瑾,是你吗?”她不太确定,声音很虚弱,“是你来了吗?”
时瑾走近病床。
谈莞兮眨了眨眼,看清了他的样子。他还和以前一样,清风霁月,兰枝玉树。只不过,她不同了,面如枯槁,骨瘦嶙峋。
时瑾开口:“有什么话说,我等会儿还有手术。”
他嗓音不亲不疏,也和以前一模一样。
她戴着氧气罩,说话有点吃力:“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
时瑾看着她,目光淡淡:“你问。”
她迎着光线,灯光打在眼睛里,有些空洞,瞳孔的颜色很浅,说话的语速很慢很慢:“我爸说,我去美国做手术之前,国内的医生都不肯给我主刀,是你放话了吗?”是想我死吗?
后面一句,到底问不出口。
时瑾片刻迟疑都没有,认了:“嗯,是我。”顿了顿,他惜字如金,补充,“是实话。”
他是放话了,明说了手术风险。
存了私心不假,不过,也是实话,手术成功率很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死亡概率,没得救,国内的医生,哪个敢接手。
谈莞兮扯了扯嘴角,笑了。
没什么不甘心的了,是命里该绝,怨不得别人。
她撑着眼皮看时瑾,因为瘦得脱相,一张小脸不过巴掌大,愈发显得眼睛大,只是无神:“给我做手术的医生说,如果留在国外,或许我还能熬过这个冬天,不过我想回来。”她咬字重了一下,说得很清楚,“想再见你一次。”
时瑾没有接话,神色平平,眼底没有什么情绪起伏。
谈莞兮躺着,一只手露在外面,青青紫紫的,上面贴了很多仪器管子,手腕很细,看得清骨头凹凸的纹路。
她自言自语似的:“最近总想起第一次见你的时候。”
那是三年前,她挂了他的诊。
他当时穿着白大褂,里面是白衬衫,她进去时,他没有抬头,在看她的病例,低着头询问了一句:“谈小姐?”
当时她想,嗓音真好听。
她走近,介绍自己:“你好,我是谈莞兮。”
他抬了头,目光寻常:“请坐。”
好精致的一张脸。
她望进一双眼里,一时忘了移开,好像看到了星河万里,看到了海深处的一汪深蓝,干净又透彻。
他重复了一遍,语气还是不缓不急:“请坐。”
她才收回视线,坐下了,不着痕迹地收拾好自己方才的失态:“你是时医生。”心外科的权威医生,她还以为会是个老头。
他点头,放下手上的钢笔:“我是时瑾,你的主治医生。”
银色的钢笔,笔帽上有白色的刻字,她看不太清上面的字母,或许是没有精力去看,她的目光落在了他手上。
外科医生的手,拿手术刀的手,漂亮得太过分。
过了三年了,再想起来,记忆没有丝毫模糊,还是清清楚楚,仿若昨日。
“时瑾,”她有些涣散的瞳孔稍稍聚焦,看向他,“如果我再早一点遇到你,比姜九笙还早,你——”
时瑾打断了她的话:“谈小姐,”
谈小姐……
还是一如既往的称呼,永远保持着距离。
他脸上并没有特殊的表情,就好像看着他其中之一的病人,眼里没有私人情绪,他说:“没有如果。”
谈莞兮刚要张嘴。
时瑾又说:“就算有,也只有我女朋友。”
她失笑,戴着氧气罩喘了两声:“我都快死了,你就不能骗骗我。”
他礼貌地拒绝:“抱歉,我没有那个义务。”
是啊,他是个冷漠的性子,除了姜九笙,不会为了谁委曲求全,即便是她快死了,也不曾在他眼里看见一丝恻隐之心。
如果她的母亲没有去求他,他大概都不回来见她。
真是个深情又绝情的男人。
连着几天,天气都不错,无风无雨,太阳和煦,只是初冬季节,天黑地早,晚上格外得冷。
姜九笙住院的第二个晚上,月亮很圆,哦,农历十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