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马绣满是焦急忧虑,手抓着刘希的袖口,似乎他不答应,便不会放手,别无选择,只得点首应道,“你且放心,今日我与双儿便是你的书童侍女,定然不会让今朝兄失了风头。”
听得这句话,马绣像是吃了定心丸,而一边的吴双儿却是小手捂嘴笑了,“马公子,双儿出身孤苦之家,做侍女倒也是适宜,只是我家公子做你书童,那可是屈才的很哩。”
那马绣随即连连道谢,看得吴双儿又是痴痴的笑了起来,见她这般,刘希心中颇为欢喜,至少小丫头开始逐渐忘却了哀伤,不再是整日泪水涟涟。
说笑间,便见昨日去客栈寻他们的王府管事从远处走来,“诸位原来在此处,倒是让小人好一阵的找,王爷已经到了园内,还请两位公子移步。”
“有劳了,我家公子这就去,还请前方引路。”
听得这话,那管事眼中生出丝许的惊诧,先前在客栈的时候,刘希与马绣同桌而坐,言谈举止间并无主仆之象,怎如今变成了主仆?
不过刘希眼下穿着曾经吴双儿买来的黑麻布袍,脚踩青丝履,腰间的玉环也收了起来,虽外貌俊朗,但确实也是下人的装扮。
或许是江湖侠士,不拘小节,因而家中主仆关系也别具一格,心中暗想着,那管事转身在前面带着路来。
马绣紧随其后,纸扇握着也不是,摇开也不是,看上去很是紧张,落在他身后的刘希看着委实揪心,便伸手扯了扯他的衣角。
想来是明白了这其中的意思,马绣哗的一声将纸扇打开,身形也无形中提拔了几分,这样倒是有了风流倜傥的意韵。
走了少许,穿过几个被花墙隔开的花圃,终于见的前方出现一片繁花簇拥,似乎是故意为之,花丛之中有着空地,那里摆着低案与蒲团,十来个身着长衫的读书人正在恭敬跪坐着。
他们对面,跪坐着一中年人,头戴玉冠,身穿紫色蟒服,面白肌净,剑眉飞鬓,端着青叶莲花玉盏轻泯酒水,宛若一生性淡然的雅士大儒。
只是那双丹凤眼含威,瘦弱单薄的身上有着一股难言的上位者气势,让人不敢逾越僭礼。
即便是刘希这等修为,打量了几眼,竟生出莫名的敬畏之意,当即收敛了心神,暗自叹道,镇西王果然名不虚传。
风过,花低头,现龙蛇。
秋菊翻浪,芬香扑鼻。
朱门未合,很显然,来者自进。
镇西王偏爱花草之物,这‘百花园’为其珍爱之物,定是有人看守,一路走来,虽未瞧见,刘希却明白先前的石桥处便藏着兵卒甲士,若是闲杂之徒,怕是进不了那幽静的竹林小径。
所以能走到这石阶之上,便是镇西王所邀之人,而刘希到了此处,已初识这‘百花园’奇异之处,岂有立而不前之理?
不做多想,他便拉着看呆了的吴双儿往园内走去,待走了进去,走过秋菊圃间的细石小道,才发现园内花草繁多,更有不少珍奇异物,即便是在深秋时节,亦是勃然而放,娇艳动人,可谓天下少见。
正走着,耳边传来吟诵之声,寻声望去,园内四周有着不少身穿长衫,头带方巾冠帽的书生士子,成群,摇头晃脑,说着自以为傲的佳句妙文。
原来今日前来的并非只有他们。
刘希心中暗自道了一句,也不去管那些卖弄自己的读书人,带着吴双儿寻了一处安静之地,欣赏起身前的红花绿草来。
而马绣则是仰着头,轻摇纸扇,一副翩然若雅的模样,稍后,见无人朝他望来,急忙收了纸扇,走上前与正在惊叹四周花草稀奇之处的刘希道,“玉生兄,眼下该如何是好?”
“此话何解?今朝兄,我与双儿不是陪你来此处了么?”
见到如此多的文人墨客,马绣定然是觉得自己毫无出彩之处,遂慌了神,而刘希怎能错过这打趣他的机会,因而头也未回,轻笑着应了一句。
跨步上前,马绣挡在了他的身前,开口哀求起来,“玉生兄,你也看到了,今日镇西王除了邀请你我之外,还有这些读书人,他们之中,哪个不是读破万卷之书,诗赋张口就来?我马今朝有少本事心里还是颇为清楚,自是难以与他们相提并论,如此说来,怎还能让镇西王另眼相待?”
马绣正说着,那吴双儿突然小手放在嘴前,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来,稍后便听身后院墙内传来谈笑之声。
“德仪兄,你何须这般的谦逊?整个信阳城有谁不知道德仪兄才学横溢,又是一表人才,必定要在明年科试中夺得那解元,继而再轻而易举的摘下那状元郎。”
此话一落,顿时引来数人附和,皆是称赞之言,似乎所说之人才学之高,天下间再无敌手。
这些可笑的读书人,要么就为了那莫须有的风骨故作清高;要么就趋炎附势奉承谄媚,做不得理会,心中暗笑着,刘希又是朝随风摇曳的花草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