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丁沫沫恨恨地瞪着他。胸口剧烈的起伏着,有那么一瞬间,甚至想爬起来和他拼命。
“还有别忘了,我刚刚是在哪里将你带回来的”他抿唇冷哼,“你也不希望你的儿子出什么事的对不对”……
离开唐路的家,丁沫沫打了一辆车,以最快的速度到了风灵。
手腕上被绳子勒出的红痕那么明显,她不敢回家,就怕碰到斯特。会被他看到。只是没想到,刚走入公司大门,就看到了迎面走出来的斯特。
“好……好巧!”丁沫沫一阵错愕,慌忙把手藏到自己的身后不让他看见,然后扯出一抹干巴巴的笑,想要目送他离开。
但是斯特显然没有这种“巧合”的概念。
“不巧。”他淡淡地开口。伸手从口袋中掏出个手机递过来,“我是来找你的,早上你走得太快,忘记带手机了。”
此话一出,大堂中来来去去的人纷纷朝这个方向侧目,眼中皆是一片复杂——‘早上走得太快,忘记拿手机’
这么说:他们住在一起!!!
看不出来的,原来他们……是“那种”关系啊!
行人的目光越来越暧昧,将丁沫沫盯得越来越不自在。她想要快点拿过手机走人,但是一想到自己伸手,手上的红痕必然会被他看见。又纠结了——怎么办呢
“拿着啊。”他催她。
“那个,手机没电了,反正也用不上。不如就……”正说到一半,他掌心中的手机屏幕却亮了起来,该死的广告信息,明晃晃地照出了电池满格的图像。
丁沫沫悔得想要咬断自己的舌头,干笑着正想再编个理由的时候,斯特的脸却沉了下来:“丁沫沫,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没有!”她心急地否认,猛地伸手抓住手机,逃也似地朝着楼上奔去。
斯特一愣,再度回神的时候,掌心已经空空如也。他微微蹙了蹙眉,如果刚刚没有记错的话。似乎看到她的手腕上……有伤
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