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朝歌第二日醒来时,头还有些隐隐作痛。
昨夜苏采萧醉倒了,明珠送她回去后,他便站在夜风中一口一口,把剩下的酒喝完了。
酒入口中,满是苦涩,月儿圆圆,纯白的月光照不进他的心。
宿醉的后遗症在早晨就显露出来了,陆朝歌皱着眉,撑着身体起了床。
他还是穿上白衣。自从发现苏采萧独独对柳行云这类人物费心,他衣柜里衣裳便大半是白的。
只不过白衣并不是素衣,每件衣服上都绣着精致的暗纹,或云彩或鲜花异兽,素中藏巧,让人行走起来,只觉得流风拂过,衣襟晃动,风流天成。
长公主府里那些“不以做仆人为目的”的男子们,都是专门辟了一块地方住着的。
陆朝歌也住在那里,他平时出门见到其他男子,不过对他们轻轻颔首,并不多做交集,是以有不少人私下里对他有颇多不满,认为他作为公主府里的人,未免清高过头了。
陆朝歌偶尔听到他们的评价,总忍不住掩眉低笑,想着他果然像姓柳的那位了。
一样的,正义高贵得令人生厌。
今日他穿着整齐,又准备去寻苏采萧,一出门,却不小心听到那些人的私下闲话。
陆朝歌的门前是几棵略低矮的花树,此时正是花季,花朵开得浓烈,遮住了他的大半身形。说闲话的人站在不远处,正好能让他清清楚楚地听到内容。
陆朝歌本不喜欢做听人墙角这种事,但是今日那些人讨论的主题不是邻屋的某某,而是公主府里的唯一的主子——长公主苏采萧。
陆朝歌在门前停下了脚步,白衣与公子一起隐在了花间。
“我觉得长公主定是更喜欢我这一身的,那日我穿着这件见长公主,她还夸我品味独特。”
陆朝歌望去,绿衣间绣着红花,腰间缠着金色链子,果然品味独特。
“你那不对,穿红戴绿的,看我这身,完美的配色,上次长公主夸我是真心实意地会搭配。”
上白下红,渐变得像是盛开的花,平心而论,确实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