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不是,姝白小姐不仅容颜靓丽,这歌声也是天上地下,难有几个。听闻姝白小姐不仅唱歌了得,还精通几门西洋语言,和洋人交流,亦能侃侃而谈,实在是人才了得。”
“那可不是。我原先想着,找女朋友要怎样一位女士,如今想来,如果能让姝白小姐做我的女朋友,这样一位才华横溢富有魅力的女郎,两人在一起,也定然像电影里那样,心意相通,琴瑟和谐。”
……
两人的交谈声落入宁卿燕耳朵里,她抬眼,睇着舞台上的姝白。
女人穿着灰色条纹的掐腰长袖旗袍,黑色蕾丝镶边,盘花子母扣上用浑圆饱满的红豆点缀系起,外面披着厚厚的浅色羊毛披肩,修长笔直的小腿裸露着,可以看见线条优美的小腿,黑色的方根皮鞋,让姝白的小腿拉得漂亮又笔挺。
那样一身装扮,把姝白完美的身段勾勒出来,使得她注定万众瞩目,尤其是时刻像沉浸在□□中的小脸,眼睛朦胧醉人,视线懒懒的一撇,就仿佛眼中定格的只有你,只是你,让你心甘情愿的被她俘虏。
曾经这样一副美艳身体是属于宁卿燕的,曾经这样一副醉人的嗓音,也是属于她的。
虽然不知道姝白经历了什么,才会有那样媚而不骚,风尘儿不低俗的气质,使得原本就漂亮的躯体,变得更加光芒四射,令人无法忽视。
宁卿燕慢慢吐出一口气,眉头微微凝着,心底到底有些不舒服。
原本这一切都是自己的,台上万众瞩目的人只是披了自己的皮囊,才会这般出色,自己如今却成了一个样貌清秀的普通大学生,在兴华芸芸学子中,无法脱颖而出。
这让一向在这场身体呼唤占据优势的宁卿燕忽然有些怀疑起来,这到底值不值得。
宁卿燕这个身世,这个家庭背景,这个社会地位值不值得?
她陷入了沉思。
前头两人说的那个人是原本的她,精通几门西洋话,八面玲珑、人情练达,嗓音如百灵出谷,身段样貌漂亮妖娆,曾经这些让她在上海的上流社会混得风生水起。
也让她换了身体后,顺利接手姝白的未婚夫。
一切种种,让她差点忘了,在胡老板接受百乐门之前,自己过的事什么日子。
阴暗的记忆一下子涌了出来,宁卿燕一个激灵,再次抬起头来看姝白,哪里还有半点后悔,满满都是庆幸。
台上唱歌的女郎仿佛注意到她的窥视,缓缓的望过来,对上宁卿燕的视线,殷红的唇弯起些弧度,模样似笑非笑。
这样一副神情,暗含深意似的,着实吓了宁卿燕一跳,那日姝白的话猛地钻入脑海,“怕是中了什么邪,需得请几个天师看看才好。”
作者有话要说:灰色条纹的旗袍是真的好看,搭一个杏色的披肩,小皮鞋,惊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