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红楼梦里的性观念

晴雯的离开,虽然对怡红院众多丫鬟来说是物伤其类的事情,但是袭人一流作为一个“东西”,为另一个“东西”而造主人反是不可能的,“东西不合适就会被主人扔了”是袭人、麝月她们早早明白的一个道理。因此她们不能折腾不能哭闹,除了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以外,还要继续履行自己“宝玉的东西”这个责任。

除此之外,金钏儿的悲剧和晴雯一样,是被认定“主动媚主”,区别仅仅是金钏儿的确说了不该说的话,晴雯是被冤枉,而玉钏儿即便姐姐被开除甚至自杀,也没有因此作出过激举动,继续老老实实做王夫人的奴婢。另外像多姑娘那样的,也属于主动型,不过人家已经是人妇,也就是已经被主人配婚了,而且运气好没被发现。

司棋和她表弟,则是侵犯了贾府的财产权。司棋在赎身变成良民之前,只能被贾府指定的男主人睡,除非贾府允许她自由婚配,否则她和外人私通,就如同偷了贾府的东西。

《红楼梦》里唯一一个硬杠了主人性要求的,就是鸳鸯。但鸳鸯也是仗着的是自己的直接所有权在贾母手里,而且她必须牺牲自己未来的婚姻,这才能勉强换来安宁,如果鸳鸯的所有权在贾赦手里,或者说贾母昏聩,把鸳鸯送给了贾赦,那么鸳鸯最好的结果就是自杀,不然就只能被□□。

这些丫鬟们无论是被谁睡,其实都不存在她们是否骚浪贱的问题,她们的性生活是否正确,在《红楼梦》里,只有一个标准,就是睡你的是不是有权利睡你的,以及你是被动的还是主动的。

袭人阻拦宝黛恋,并不是袭人嫉妒黛玉,而是袭人的社会地位低,“贞操观”这玩意儿,袭人的阶层根本不配拥有,袭人反倒是在试图保护主人阶层林黛玉的贞洁。

袭人和晴雯,一个被宝玉睡,一个不被宝玉睡,在其中也没有道德差别,她们的本质仅仅是一个履行奴婢职责,一个不履行。

因此对袭人做性道德的批判,是毫无意义的。

这种无意义,是因为这些批判者,把袭人这种行为观念的锅推给了袭人自己。实际上,袭人完全是封建奴婢制度下的一个悲剧产物,没有谁会告诉袭人她天生是个“人”,可以不服从主人的要求,袭人被教育做一个优秀的“奴婢”,一个完美的“使用品”,她的这种对个体意识的压制,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展现的正是封建时代对普罗大众残酷的划分,这是一种悲哀。(打官腔的文常经常说《红楼梦》揭示了封建社会的阴暗,虽然《红楼梦》要表达的远远不只是这个,但这句话也不算错。)

袭人只是这样一个制度下的悲剧类型,同样悲剧的还包括因为“你胆敢不好好当奴婢”而死的晴雯,因为“身为东西竟然敢主动勾引主人”而死的金钏儿,因为“侵犯贾府财产”而死的司棋等等,形式虽然不同,但本质类似。

所以我是不喜欢袭人的,因为她就像一个大木偶,很难指望和她有什么“以人文和自我作为出发点”的交流。这种不喜欢,也是为她的服从与低头悲哀,她家里要赎她是被她主动拒绝的,因为她可能会被再卖或者嫁一个不如意的平民,所以她索性放弃了获得自由的机会,宁愿稳妥地当个好主子的好奴婢,在那个时代的很多做奴才的人眼里,自由根本不是最重要的。

可如果谁在这样的背景下,还要去骂这些个体角色如何如何“道德败坏”,尤其是对她们的“性行为”进行批判,这在我看来,就如同大骂被□□的女性独自出门被奸活该一样。有点太过分了。

今天的中国依然存在被剥夺人身自由的拐卖妇女,《红楼梦》里的丫鬟们怎么可能真的有选择性行为和性观念的权利?

她们有时候连人都不是。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高考的缘故,太兴奋了,无法收心,所以,转了一篇我觉得很有意思的文章上来与大家一起开下眼。

祝:

所有的阅卷老师都大发慈悲!

祝小朋友们心想事成!

冤枉死了,难道大家没有看到,这篇文是转的,当时还不准备发文,只是发了这些觉得很意思的文,让大家了解一下红楼的环境,毕竟我们离那个时代太远,有些情况,不是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