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我的名字,让先生很为难么?ot少女依然笑盈盈地说道,似乎早就想到了他会是这个反应。
ot我以为你叫039嘎吉039,那样会简单许多。ot
自己酿下的苦酒,含着泪也得吞下去啊,刘禹故作镇定地答道。
ot那是她们对我的称呼,意思是草原的女儿,你也可以这样叫我,不过,我更喜欢你叫我忽突仑,它的意思是039月牙儿039。ot
少女不知想到了什么,悠悠地叹了口气。
刘禹默默无语地在纸上写出那串长长的名字,少女似乎并不太懂欣赏汉字的美感,并没有对他的书法加以嘲笑,反而很认真地向他请教运笔的方法。
毛笔的用法与硬笔有着本质的区别,初学者刚上手会很难适应,教授的最好方法,就是抓着对方的手,一点点地校正她的动作,当然,两人会离得极近,近到,看清肌肤上细小的变化。
ot手指虚握,手腕运力,心随意动,手臂不要发抖,也不要靠在上面,慢慢来ot
刘禹坐她的背后,扶着她的手,一笔一划地教她运笔,少女身上的馨香,无孔不入地钻入鼻中,让他有些心猿意马,如果不是边上有一把明晃晃的刀子,以及一束足以杀死人的目光,或许就会把持不住了。
一趟教下来,少女还没怎么着,他自己累得满头大汗,好不容易写完最后一个字,赶紧退回到自己的坐位上,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少女看着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再是另类的审美观,也明白有多难看,只是想到刚才的情形,又觉得十分有趣,忍不住轻声一笑。
ot先生缘何坐立不安,我这帐子,有些气闷么?ot
ot许是赶了一天的路,有些疲累,缓缓就好了。ot刘禹狼狈地用袖口擦了擦汗。
ot说得也是,不如今日就到此为止吧,先生请去安歇。ot
少女的话让他如蒙大赦,忙不迭地起身告辞,看着他匆匆消失的背影,少女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提起那管笔,在纸上的空白位置,写上了三个汉字。
ot叶子青ot
少女嘴里喃喃地念着,又看着自己那串长长的名字,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去,在没有时间概念的条件下,刘禹用了一个笨方法,每过一天,他就会在一张纸上打个勾,当纸上的勾勾达到三十个的时候,驼队终于走出了大漠,前面变成了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无论他向何处张望,也无法找到一点熟悉的景像,没有山峦,没有城池,更没有袅袅的炊烟。
似乎天地之间,只有他们这数百人,在谩无目地行进着。
这些天,借着教授写字的机会,他旁敲侧击地打听少女一行的目的地,却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就这样,又过去了十多天,他们终于到达了一个草原上的部落,可惜,依然是蒙古人的部落。
答应留下来,刘禹自然也不可能与女人同车,当他跳下车厢才发现,原来身处的并不是一辆单独的马车,而是一支庞大的驼队。
组成队伍的主要成份,是三十多头双峰骆驼,这种被称为沙漠之舟的高大生物,背上驼着沉重的箱笼,还能坐上一个或是两个驾者,而在队伍周边巡弋的,是一支多达数百人的骑兵!
他们穿着白色为主,绿色相间的轻皮甲,头戴毡帽,披着貂裘,腰间佩着弯刀,马后挂着各式兵器和箭囊,背后背着那种粗短的骑弓,这个发现,让刘禹再无一丝侥幸,他所处的是一队蒙古骑兵的队伍中,而那两个女子,一定有着神秘的身份。
接下来的几天,他被分到了一匹驮马,蒙古人对他的态度是不理不睬,或许是女人打了招呼,就算他想要找人套什么话,也会因为语言不通而作罢,这里头,竟然没有一个会说汉话。
嘴炮终于失去了威力,沮丧之余,他不得不放弃了一探究竟的打算,跟着这些人,在茫茫的沙漠中行进着。
看得出来,对于毫无参照物的沙漠地形,这些蒙古人有着足够的认知,每天行进的路线都是不定的,但是宿营的时候,都会选在某个绿洲,这份技能,让有着帝都路痴之称的某人佩服不已,因为,他根本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一旦离开,下场只有一个。
每到一处绿洲歇息的时候,那个年青女子就会将他招去,在一个不大的帐子里,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茶几一样的小桌子,只是没有凳子坐,点上一支油灯,竟然没有那种呛人的味道。
如果不是另一个女子手执短刀,虎视耽耽地侍立一旁,这种氛围还有几分旖旎,因为隔着不到半米,在灯光的照耀下,是一张异常娇俏的少女面容。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车厢里光线很暗,除了那一头金灿灿的头饰,根本看不清对方的长相,当然了,那时候的刘禹,一脑门子思量着脱身之计,哪有什么别的想法。
现在,两人四目相对,近在咫尺,有些东西就会自然而然进入眼中,这不过是男人的本能罢了。
出人意料的是,对方并不是他想像中的那种,大饼脸、宽骨架的蒙古女人,更接近后世华夏的疆区某个少民特征,瓜子脸、高挺的鼻梁、极富立体感的面部曲线,水汪汪的眼睛,呈现着一种琥珀色,肌肤细腻白净,笑起来给人一种极妖媚的感觉。
猝不及防的他,第一眼就呆了好一会儿。
少女不但没有丝毫羞涩,反而抿嘴一笑,更是让他心跳加速,不得不暗暗骂了一句,真是死到临头了还在胡思乱想。
“听说汉人的教书师傅都被称为先生,我也这样叫你吧,先生,我们可以开始了吗?”
刘禹咳了一声,借以掩饰自己的尴尬,拿起一块墨块,少女为他准备的,是汉人用的毛笔和水墨,他一边在砚台里将墨块化开,一边收敛心神,想想要教她写什么。
说来也惭愧,穿越以来,他一直处于一种与时间赛跑的紧张状态中,哪有心情静下心来练字,写出来的一笔字,属下给面子,称之为极有特色,极大地增加了别人模仿难度。
其实呢,就是不堪入目。
好在位高权重,也没有人会当面打脸,就连深谙内情的小妻子,也从不在他面前秀书法,以免某人恼羞成怒,施以家暴。
等墨汁磨得差不多了,他的心也慢慢平静下来,不慌不忙地开口说道。
“我们汉人习字,通常是由自己的名字开始的,比如我姓叶,就应该这么写。”
他拿起一管毛笔,在砚池里蘸了蘸,然后在一张毛边纸上,写了一个简体的叶字,那是小妻子的姓,被他用在了这里,也是在变相告诉对方自己的姓名。
少女果然听懂了,闪着亮晶的眼睛,看着那个勉强能称之为字的字。
“原来,先生姓叶,后面呢,如何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