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李婷认怂了

李欢没等对方靠近,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快速抓住对方的胳膊,夺下那瓶粪便的同时一个擒拿手,便将陈大刚双手别到身后倒扣在草地上,疼得陈大刚冷汗直冒,“大哥饶命……”

“李欢,怎么是你……”李婷吓得脸色都白了,浑身颤抖,她怎么都不会想到,李欢竟然提前回来了,而且还洞悉了她的违法行为,最主要的是他还这么生猛,一下就把人给制服了,她心里已经在担忧,李欢接下来会不会打她。

看到李婷这副害怕的模样,李欢知道李婷这个人胆子其实也没想象中的大,放开陈大刚,踢了他一脚说道:“滚,别让我再看到你,不然见一次打一次。”

一下就被制服,陈大刚哪里见到过李欢这么猛的人,哪还敢说什么场面话,当即一溜烟就跑了,李婷其实也想跑,但是她知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于是只能呆在原地继续颤抖。

李欢瞥了李婷一眼,冷笑道:“是不是很意外?我告诉你,李婷,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刚才的通话和行为我全录下来拍下来了,你不是想让人给诗诗泼粪吗,那我现在就让你尝尝被泼大粪的滋味……”

“啊,别,不要啊,我错了,我错了……”看到李欢打开大塑料瓶的盖子作势欲泼,李婷赶紧摆手摇头,承认自己错了,之所以不跑,是因为她看出来了,李欢并没有真要泼她,但是如果她敢跑的话,对方肯定会泼,为了不享受大粪淋漓的滋味,她只能认错。

李欢其实真的想泼这个李婷,但是转念想想,如果他泼了,跟李婷又有什么区别呢?以暴制暴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那你说说你都错在哪里了?如果说得诚恳,我可以考虑不泼你。”

李欢说话的时候脸上带着人畜无害的微笑,但在李婷看来却是觉得对方的笑仿佛带着让人心生不了任何反抗的魔力。

加上李欢有她想要实施违法行为的证据,她已经是李欢砧板上的肉,只能乖乖听话。

“我错在一开始不该拿了郝帅的好处,我错在不该在诗诗面前说你的坏话,我错在不该给诗诗定位,我错在不该辱骂诗诗,我错在不该报复诗诗……李欢,请看在我跟诗诗曾经是室友的份上,你就原谅我这次吧,我发誓以后再也不敢了,我再也不会有对诗诗不利的想法。”

也许有人心中已经开始脑补英雄救美的画面。

但李欢从来不认为自己可以当那种掌控一切的英雄人物,他也不会拿女朋友来当做展现自我的筹码,毕竟在对方那些人实施违法行为的过程当中什么情况可能都会发生,所以最保险的做法当然是将这一切扼杀在摇篮里,并且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

那么该如何做到呢?

其实李欢除了善于观察之外,也是一个喜欢分析的人,从李婷一系列谨慎的行为中可以看出对方是一个有心机的女孩,可以称之为心机婊。

这点从最开始李欢第一次见到李婷的时候,对方就懂得支开李欢然后制造一些让李欢误会甚至主动退出的画面就足以说明。

上一次李婷因酒醉出言不逊被秦若诗打了耳光,虽然一开始她想当场打回去,后来酒醒之后却能忍住,说明这个人不是那种冲动而莽撞的女孩,知道权衡利弊。

而这一次,李婷让外面的老乡跟踪秦若诗进行踩点,以确定路线和监控盲区更加说明她这个人的心机和谨慎。

至于为何只是泼粪而不是采取其它措施,李欢觉得李婷对于法律是有一定研究的,如果是人身伤害,一旦东窗事发,就足以让她锒铛入狱。

而泼粪这样的事,只要不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哪怕就算最后查出来最多也只是赔礼道歉了事,连侮辱罪都很难算的上。

所谓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

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