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天狗,传说可吞日月!

辛麒寺严肃道:“你是老祖传人,当有为老祖传承书院之自觉,殊不知哪天又有人来抢你,若是敌人更强大,而你却不堪一击,如何能成?这一切都是为了书院,不是为了私心,我给你也不是出于同情,你也不能因为尊严过剩就拒绝!”

仔细一想,他说得也对。书院会有人来攻击也是因为她,若不为书院贡献力量,便倒不值得这周围一遭人废力护持她。

虽然如此想,殷情还是自嘲一声。这“老祖传人”的身份,恐怕书院众人都想错了。老祖不过是让她成了他体内蚌珠的传人罢了。

她这灵气泄露如此明显,也不止有为那狗认主的原因,还有这蚌珠吸食自己作祟,她的确是应该比这书院中人多得点灵石补补,否则怎对得起她这莫大牺牲!

这么一想,瞅了瞅筐中这些大补品,足够吃上好几个月的,于是便将好兄弟挂在脖子上,跟辛麒寺告辞后,去白鹿洞去了。

到得门口,钻入袜子中。梨花味道隐隐入鼻,她抱紧围脖,滚了进去。

入得洞,先翻开那《纪子御器论》、《风波不行法器勘录》看了一遍,这一看便知道,不论何器,修炼法则都是万变不离其宗。器本身无阶,都是跟着人走,人修到哪个期,就得把器锻到哪个期,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倒是发觉有一点甚是有趣。

这书院中人每人都至少有两器,打架用一器,飞行用一器,高兴用哪个就用哪个,似乎在多而不在精。慕天玄境虽然单调,却是将剑练至极致,一剑在手,天下我有。

殷情已经铁了心,好兄弟既然已经跟她认主,那就是她前世的那把剑,她对它将不离不弃,永无二心。

倒也不止是为了相互忠诚。若想将一器练至极致,上一世修剑,已耗二十年时光仍不能感到登顶的快意,更何况多器□□,要想都修至上一世的水平,以现在的天份,也至少要数年才能掌握。在灵根上,对她来说也是同理。若非必要,她绝不会再涉及那佛修灵根,这样会更加漫长而无效。

道门的修炼,从经历炼气到大乘的修者阶段,登道为金仙,金仙往上是漫长的境界,谁也不知道有多少境界,才会到达大罗金仙。而佛门修炼同理,经历修者阶段后,登至佛门诸天,往上亦不知多少层天。

段长生上一世,用二十余年分别登道金仙与佛门诸天,若他将所有时间花在道门灵根上,或有可能成为第二个大罗金仙呢?

殷情决心以他为鉴试一试。她抬起头,望向洞顶,仿佛能从那一圈圈的钟乳石上看到轮回之顶飘飞的光子。

那光子中所坐的人,遗世独立太久了,她早晚有一天,亦能与他同辉,成为第二个大罗金仙!

“啪”地一声,殷情将那两本书合上,手握灵石吸收进去,盯住好兄弟。

……

……

轮回之井。

井上有盖。

盖上站着一个人,右手持剑,狂风之中屹立不倒。

段长生闭着眼睛,眉梢霜冷,如同冰冻。

元神已经不在身体内,于轮回之中逡巡来去,此时正在一四岁小童脑中。

他现在的名字叫“殷勤”。

他正坐在桌前,面前十几名弟子排排坐下,大师兄谢枫柳正在为他们挨个放饭。

“今天只有蛋炒饭啊蛋炒饭,未辟谷的师弟们凑合吃啊。各自端好自己的小盆盆,每人盆里都一样啊都一样,别抢!再抢扎针疼死你信不信!”

忽然天空光子出现,转动的光耀中闪现那人的黑影,黑影唤他:“长生。”

四岁的小童仰头望天,脸上未动,元神道一声:“来者何故?”

“你守这轮回多久了?”

“仅四年有余,于尊师不过一瞬。”

“一瞬之内我去而又返,知道何故?”

“异动。”

“是有异动。十方天地有一畜名为天狗,传说可吞日月,我曾找到此狗想将其驯服,但这畜生极其难驯,不认我为主,我一怒之下将它宰杀。奇怪的是就在刚刚,它身虽已死,却认了人为主。我定睛一看,却是……”

“是她。”

“你知道三大仙土上的人,都叫我做什么?”

“日。”

“虽然难听,但我的确是这三大仙土唯我独尊之太阳。这十方天地的传说,总是一一应验,它既不认我为主,实在等它主人出现。当初我虽杀它,却不知它早已不在生死界内。它随主修炼,若是将来被它的主人带出轮回,释放至能之日,恐怕就是传说“吞食日月”之时!”

段长生稚嫩的脸上,毫无表情:“师尊要我杀她夺狗。”

“尽快罢,让她重入轮回,不要再见到那条死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