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志同道合(二)

庶子春秋 尚书左仆射 1209 字 2024-04-21

秦奕抱拳拱手,朝着背着自己,欣赏窗外美景的凌志施礼问候。在来的路上,秦奕自然是询问张全口中公子的姓名,否则的话此时贸然施礼,极有可能会出现尴尬的场面。

毕竟,凌志虽然知道秦奕,但是秦奕未必认识凌志。秦奕从张全口中得知,之所以凌志会邀请秦奕前来小酌几杯,正是因为之前他出手搭救何平的原因。凌志之所以会将秦奕称之为同道之人,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

换句话说,如果秦奕当时没有出手的话,那么出手的就是凌志了。基于这一点,秦奕倒是认为,他与这个凌志,在某种程度上,倒像是有些志同道合。尽管彼此并不相识,但那一曲《高山流水觅知音》足以听得出其中的意味。

高山在上,流水而下,山之高唯有流水知晓;君子之志,唯有同道之人所知晓,这便是凌志在向秦奕表达着某种善意。

“秦公子的嫉恶如仇,着实令本公子佩服。冲着这一点,本公子愿意和你交朋友!”凌志转身,爽朗的笑声,让人听了极为舒服,“来,秦公子请坐这里!小二,上酒!”

趁着凌志转身的那一瞬间,秦奕细细的打量了一番他。但见凌志手中提着一柄青铜佩剑,一身黑衣,腰间的一枚玉佩,显示着他也同样是一名读书人。读书人佩剑,是这个世界上的潮流,只不过读书人佩剑,一般都是在进入县学以后才会这样子做的。

佩剑,是读书人的象征。这不光光是一种潮流,更是一种标志性的物品。文臣佩剑,武官佩刀,更是身份的标志。

从凌志手中的那一柄青铜佩剑来看,看样子也是县学或者是郡学的生员。他的面庞上,挂着淡淡的笑意,但他的眼神之中,却是充斥着某种凌厉之色。显然,那种凌厉是经历过生死才能养成的。

秦奕前世是军人,军人的直觉,让他能够感受到,眼前的凌志,曾经应当是上过战场的。

长发披肩,头顶上青绿色的玉簪子,穿过发髻;纶巾随着窗户吹进来的微风,不断飘动着。一缕前刘海,垂在他的额头前,倒是别有一番文人墨客的风度。

这种风度,与他的眼神极为不相配,但却又是给人一种不是那么别扭的感觉,反而极为自然。

“凌公子之前必然是上过战场!”秦奕说这么一句话,算是开启了话题,“从公子你身上的气质,便是能够感受的出来!”

凌志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施了一礼,笑道:“秦公子果真是好眼力!本公子凌志,现如今就读于蜀郡郡学之中。不过,之前外出,去了凉州一遭,现在事情已经办完了,正在回去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