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警员也是看得一愣一愣地,他们累得都想瘫在地上,那家伙居然还跑得动,重要的是,那速度跟本不是他们可比的。
“看到没,再看看咱们,居然还有人嫌他是累赘!”慕容初夏没有点名道姓,但大家都知道说的是谁。
“光体力好有什么用!”走在后面的警员,喘着大气道。
“我不是打击你,就你这点身手,再来二十个,也不是那小子对手。”慕容初夏直接道。
“你也太看得起他了吧!”
“你爱信不信。”
慕容初夏稍作休息,就继续往前搜素,其实她并不怪林云拿了她的手枪,因为她看到过林云开枪,怎么说呢,就是枪在林云手里,比在她手里更起作用。
短短几分钟时间,林云就行进了几百米,他也思考了一下,目标想要躲避警犬,第一是用气味扰乱警犬,也就是带着警犬兜圈子,要做到这点十分不易,必须头脑冷静,而且思路清晰,方向感还要好。
第二是将自己身上的味道彻底抹掉,第三是走狗不能走的路,林云看过地形图,这几座山中没有水路,也没有什么峭壁。
林云一直搜素了到边境,看到大量的边防军人,看样子目标也是无法从这里通过。
好吧,一无所获,不久,耳麦里传来慕容初夏的询问:
“林云,怎么样了?”
“没发现!”林云道。
“你说,他们会不会跑了?”
“不太可能,就算能跑出包围圈,应该也会被警犬和武警发现。”
“那他们躲哪里去了?”
“不知道,明天再找找吧。”林云找了块平地搭起帐篷。
一晚无事,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