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擦完手之后,伸手去够护手霜,抹多了的,还不忘都抹在林陌的胳膊上。

林陌任由他抹自己的胳膊,等着他开口。

余笙忙完这一切之后,突然说:“你要听什么,我说说我上大学的事,好吗?”

林陌点头,倒也不介意他先说哪一件:“好啊,我洗耳恭听。”

余笙将林陌的脑袋扳到自己的腿上,开始碎碎念他大学时期的事。

“我高中就是j国念的书,直接考上了dld大学。我成绩一直不错,一直都是a。当时因为参加校内的活动,我当时扮演话剧男主角,也因此结交了几个好朋友。其中一个好朋友叫jafferson,长得超级帅,学校里很多女同学喜欢他。”

“他换女朋友的速度,比我换内裤的频率都高。”

林陌噗嗤一声笑了:“这是什么比喻?”

余笙也笑了:“虽然俗了点,但是毫不夸张吧。过了一个周末,他女朋友准换。当然,其中有一个最长的,坚持了一个月。不过不是他甩别人,而是别人甩了他。因为他女朋友看上我了……”

林陌顿时绷直了身子,抬起头看他:“那女孩好看吗?”

余笙点头:“混血儿,挺酷的,喜欢戴深紫色的鼻钉。”

林陌啧了一声:“哎呦,记得这么细啊?看来,你也挺关注她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