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页

这是没办法的事,罗南还未来到洛杉矶,很多英雄的版权就被困难重重的漫威卖掉筹集资金了。

在《蜘蛛侠》电影问世之前,漫威的常规操作就是:缺钱卖儿子,而且是优先卖值钱的亲儿子。

不是不想卖干儿子,干儿子们名气太小,不好卖,也卖不上价。

“漫威对索尼哥伦比亚的蜘蛛侠电影改编很不满意,特别是更改了彼得·帕克的一些设定。”罗伯特耸耸肩:“但卖出去的儿子,已经不是他们说了算。”

他继续刚才的话题:“绿巨人早在1990年就被环球影业买走了,不过环球影业对于超级英雄电影存有疑虑,一直没有进行电影改编。”

罗南知道这是正常情况,现在不是十年以后,超级英雄电影在大部分人的观念中,只是小众片子而已。

在罗伯特的介绍中,罗南得知环球影业不仅买走了绿巨人,手中还握有纳摩的电影版权。

纳摩是漫威版的亚特兰蒂斯人,与海王有些类似。

“还有x战警。”罗伯特满脸都是痛惜,因为难以再拿到相关版权:“1994年漫威把x战警的版权打包卖给了二十世纪福克斯。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漫威的情况非常糟糕,所以版权开始卖的更为彻底,二十世纪福克斯不但永久性拥有x战警所有角色的版权,而且完全拥有变种人这个词的概念版权,并可以拓展任何一个x战警漫画角色。”

不知道为什么,罗南脑海里突然闪过了太平洋对岸的一句话:崽卖爷田心不疼。

罗南问道:“神奇四侠呢?”

罗伯特的口气带着掩饰不住的遗憾:“漫威在1986年就把神奇四侠的版权卖给了康斯坦丁影业。”

“德国的康斯坦丁?”罗南心思瞬间活泛起来,如果版权在康斯坦丁手里,还有可能拿到手。

但罗伯特的话让他又失望了:“康斯坦丁影业99年的时候,把神奇四侠卖给了二十世纪福克斯。”

罗南摇头,落到六大公司手里的东西,想要挖出来就难了。

很多事不是不想出手,而是他没有办法出手。

Tip:阅读页快捷键:上一章(←)、下一章(→)、回目录(回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