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里传来白娇娇的声音。
“这里有枪!”
洪峰收起手枪,大步向卧室走去。
果然,在卧室的枕头下边,摆着一只乌黑的五四式手枪,而被褥之上,则躺着一把五六式冲锋枪,枪管瓦蓝瓦蓝的,保养得相当不错。
“手枪就在枕头下,冲锋枪在床下找到的。”
白娇娇简单地汇报了情况。
刚才制服杨明轩的时候,王为已经顺手在他身上都搜查过了,没有发现枪械,这甚至让王为心里略略起了一丝疑虑,怀疑是不是自己搞错了,又或者陶胜才胡说八道,故意“陷害”杨明轩。
照理,在当前这种紧张的情况之下,杨明轩应该随时带着枪支在身上才对。
五六式冲锋枪不好随身携带,手枪总是可以的。
谁知杨明轩却把手枪放在了卧室的枕头之下。
看来他是完全相信了王为和白娇娇杜撰的身份,真把他们当成了派出所的片警和户籍警,实在王为和白娇娇的长相和年龄也太有欺骗感了,直接把杨明轩瞒了过去。
杨明轩大约觉得,既然这两个人没有什么危险,就没必要把枪带在身上。毕竟五四式有那么大,那么沉,随身携带比较容易露出马脚。
也不知道他是太精明了还是太糊涂了,又或者是因为他太过自信,觉得自己干得天衣无缝,警察应该怀疑不到他头上。
一般来说,越是能把犯罪计划做得很周密,执行力越强的人,就越是自信满满。
杨明轩要不是对自己自信过甚,当初也不会乱拿两把菜刀砍人,也不会走上抢劫杀人的不归路了。
这两把枪其实已经说明了一切,原本还带有那么一丝丝疑问的,此刻都毫不犹豫地将这一丝疑问抛到了九霄云外。
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