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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帮毒枭,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边,胆子大归胆子大,却不代表着他们真的会很莽撞很冲动,相对来说,每个能打出一定名气的毒枭,行事都还是比较谨慎的。

不谨慎的早就死得硬邦邦的了。

他们这边是四个警察,对手则最少会有七个成年男子,也许更多,几乎要一对二。而且在这种环境之中,他们虽然随身带着手枪,却不敢随便使用。

警用枪械的使用,是有严格规定的。

相反,如果毒贩要是有枪的话,却绝没有任何顾忌,随时都有可能掏出枪来一阵乱射。

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许轻举妄动的。

不要说眼下只有他们四个人,就算有四十个警察在,能不在这里动手,就尽量不在这里动手。夜总会实在不是理想的抓捕地点,太容易误伤到无辜群众了。

但无论如何,请求支援是正确的选择,也是“标准流程”。

别的不说,至少禁毒大队应该全员赶到,确保形成人数上的优势。至于要不要实行抓捕,在何处抓捕,要等到支援力量到位之后再说。

不过那时候,做主的就不是曹承了,而是王为。

如果局里对这个情况足够重视,来了更高的领导,那就是职务最高的领导担任现场指挥。

总之跟曹承关系不大了。

“没必要!”

曹承一挥手,很干脆地说道。

“曹队?”

老广有点生气了,声音虽然还是压得很低,语气却十分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