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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卫这个意见很明白,其实就是要把刑警队和禁毒队“单列”,以前是警区负责的,现在还由警区负责,只有警区觉得棘手的案子,才交到王为那边去。

李民主和老安便齐刷刷地点头,对老卫这个意见表示赞同。

陈鹏不吭声,但是很显然,他也不可能当众表示反对。

毕竟他也是警区负责人。

但王为明显不可能接受这样的处理办法,这太被动了,人家不想办的案子,难啃的硬骨头,统统丢给他这边,凭什么?

有好处,有肉吃,好办的案子,人家自己留下了。

王为又不是冤大头。

他自己或许无所谓,可以不争,但要为手下的弟兄们弄点好处。

毋庸讳言,当时的派出所,办案子是一大收入来源。人数众多的联防队员,上边可没有足额的财政拨款。虽然说不少联防队员,是有工作单位的,原单位会给他们发工资,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不少联防队员已经从原单位领不到工资了,每个单位都要讲效益不是?何况不少单位确实是发不出钱来了,甚至有少数原单位已经倒闭,工人都下岗了。

就算原单位还在,多数也只能从原单位领到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什么的,还得派出所自己解决。

刘强也不是财神爷,他从辖区各单位搞来的赞助款,压根就不够开支这么多人的津贴奖金,最多就是能保证所里的日常办公开支,接待开支和一些聚餐的费用。

各个警区得自己想办法创收。

王为的刑警队和禁毒队因为是试点单位,经费方面,市局和分局都有倾斜,基本能保证,不过王为还得为手下十几个弟兄找点活水来源。

再说这个所谓的试点单位,也不能永远试点,总有要停止试点的一天,到那时候,王为可以预见,不可能还有这样特殊的待遇,自我创收永远都是不二法门。

当然,刑事案和涉毒案,是不能搞创收的。

如果在后世,这是红线,不能碰。

当然,眼下这个时空,规矩远没有那么严格,不少案子办着办着,味道就变了,性质也变了,只要能摆平方方面面,最终的结果会和当初的预计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