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丁他们携带的都是手枪,在三十米之内,手枪的威力还是很大的,可是一旦距离超过五十米,这玩意儿就没法用了。
倒是旦增次仁的那把猎枪派上了用处。
这把枪虽然经过改造了,不再发射762毫米步枪弹,但现在也是可以发射口径接近六毫米的小口径步枪弹,就连子弹都是旦增次仁自己做的——没错,这个年代的猎人所使用的子弹,大都是自己造的。
盘羊虽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在这个年代,在这种深山中,尤其是面对藏族猎人,那些保护条令暂时是没有什么用处的。对于这个年代的藏族猎人来讲,野生动物只分为可以吃和不可以吃这两种。只要遇见可以吃的动物,错非是大熊猫,否则这些猎人都会开枪猎杀的。
别说这些猎人残忍,相比起那些盗猎的人,这些猎人其实已经很仁慈了。一个猎人一年才能猎杀多少野生动物啊?那些该死的盗猎者在最疯狂的时候,甚至会端着机枪对成群的藏野驴、野牛进行扫射,几分钟就能干掉上百头野生动物。
这些盗猎者当然不是为了吃菜这么干的,他们纯粹就是为了那些野生动物的皮毛。
相比于那些疯狂的盗猎者,这些土著猎人真的是仁慈的很。
旦增次仁的这把枪虽然改造后远远不如原本的莫辛纳甘能够打中四五百米之外的目标,但在二百米之内,这把枪还是可以做到指哪儿打哪儿的。
因此,一声清脆的枪声响过,把跟在后面的杨靖他们吓了一小跳的同时,那一群正在饮水的盘羊顿时四散逃散,只有一头健壮的盘羊蹒跚了两步之后,一头扎在了那个小水泡子之中……
第696章 犟筋一根
这头盘羊是一头母盘羊,足有一百二三十斤重,哪怕去掉骨皮内脏,剩下的肉也足有七八十斤,足够杨靖他们一行人吃好几天的了。
做这种盘羊,那还得看旦增次仁的。
旦增次仁从那个小水泡子中捞了十多条一巴掌长的无鳞小鱼,这种小鱼长不大,外形和泥鳅差不多,但是是银白色的,无鳞,有点像缩小版本的雅江鱼。
这种鱼味道极为鲜美,是当地特产的一种淡水鱼类。
中午的时候吃的就是清炖盘羊肉,虽然没什么作料,但仅仅是在炖的时候搁了一些姜片,再撒了一些盐,待到羊肉快要炖好之际,再把那十多条无鳞银鱼放进了锅中和羊肉一块炖,最后里面撒点朝天椒,那味道自然是鲜美无比。
仅仅从“鲜”这个字来看,就知道什么东西凑一块才叫鲜,没错,羊肉汤炖鱼没别的,就一个字——鲜!